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

2023-09-26

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税收票证管理办法》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 )等有关规定,现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分公司代开普通发票,代征税款及打印电子缴款凭证,发放定额发票。代征业务在全区邮政代征点均可办理。

其中:

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王庄支局

因:

1.未按规定保管、移交发票;

2.超范围代开发票。

暂停代开资格(暂停时限为半年,即日起生效)。

请周边有代开发票需求的纳税人,就近选择其他代征点(代征点明细见附件)或到华西路28号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

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分公司代征点明细.docx

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

2023年9月26日

立即登录